2020年1月至11月,第二师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5件,结案6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经立案审查调查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只给予组织措施的6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4人。
受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县处级干部6人,乡科级干部15人,一般干部4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31人。
受处分人员按违纪违法行为划分(一人有多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多次计算):违反政治纪律的3人;违反组织纪律的13人;违反廉洁纪律的6人;违反群众纪律的0人;违反工作纪律的25人;违反生活纪律的4人;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