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主要履行依规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片区)领导班子及师市党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片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片区)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或移交;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片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