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业单位大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2-08 19:43 来源:21团纪委 作者:21团纪委 浏览:

 2019年2月11日至13日期间,由团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带领安委会相关人员对农业连队设施温室大棚育苗期间防一氧化碳中毒、消防、用电等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如下:

 1.2月13日凌晨2:25分,对三连大棚进行检查发现有2名种植户在耳房内长时间逗留,并使用燃煤取暖。

 2.2月13日凌晨1:20分,对十连大棚进行检查,1名种植户留宿耳房,使用燃煤取暖,已入睡,经长时间敲门才将耳房门打开接受检查。

 按照我团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为预防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育苗期间大棚耳房内严禁住人,在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多次督促警示下,三连、十连疏于对育苗种植户的管理教育,安全意识淡漠,导致检查时仍有种植户留宿耳房,存在一氧化碳中毒的安全隐患。现对三连、十连进行全团通报批评,责令三连连长王晓东、十连党支部书记陈家喜两位同志作深刻书面检查。

 望各单位立行立改,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兵团、师市、团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如再出现此类事件,将严肃追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