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兵师纪委监委《关于做好2021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等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确保2021年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部署安排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严格遵规守纪守法。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重温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学习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落实通报要求。严格落实兵团党委、兵团纪委监委、师市党委、师市纪委监委贯彻落实的系列要求,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向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通报曝光“四风”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教育提醒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杜绝侥幸心理,严守纪律要求,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将成立督导组深入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全团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疫情防控、维稳值班、安全生产、环境综合整治、制止餐饮浪费等工作进行检查,对不收敛、不收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同时将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严格落实值班、报告、处置制度,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处置问题线索。
团纪委将对全团各单位群众工作、“四风”问题线索处理,重要舆情反馈等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举报方式
为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团纪委监委将利用电话、微信等渠道,为群众举报“四风”问题搭建畅通高效的监督举报平台。
监督举报电话:0996-6312041
15276166680(微信与电话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