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团河畔镇关于对连队人居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7-15 16:01 来源:22团纪委 作者:22团纪委 浏览:

7月14日,由团纪委、党建工作办公室、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组成连队人居环境卫生整治验收小组,分别对一连、七连、九连人居环境卫生进行验收,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验收评估情况

团人居环境卫生验收小组严格按照师市党委批示要求,分别对环境卫生组织机制是否健全、卫生标准指标是否量化、人人有责是否落实、常态化环境整治推进等“四查”要求进行验收评估。经检查验收,一连、九连基本合格,七连需要继续整改,下次再评估验收。

一)基本合格具体表现

一连:辖区常住居民较少,庭院为刚修缮的房屋,整体较为干净整洁,符合连队人居环境验收标准,但在实际工作中,一连人居环境卫生人人有责、常态化环境整治氛围还不够浓厚。

九连:按照《二十二团基层连队卫生环境整治考核标准》基本符合要求,但狠抓工作落实执行的特色亮点不突出,连队“两委”分片包区较为笼统,日常活动开展资料较少,验收组已现场下发整改要求。

团人居环境卫生整治验收小组已将一连、九连列为“回头看”单位,继续督促其落实常态化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确保长期合格、达标。

(二)不合格具体表现

七连:一是门前三包责任书未与辖区居民签订;二是连队2处柴草垛未按照《二十二团柴草垛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处理;三是连队主干道电线杆、墙面上有“牛皮癣”;四是连队有1处已拆除破旧房屋存在残垣断壁,建筑垃圾清理不到位;五是垃圾未入垃圾点。

以上问题已反馈七连党支部立行立改,整改结束后,通知团人居环境卫生整治验收小组再次进行评估验收。

二、普遍存在的问题

问题1:各连队《门前三包责任书》未与辖区居民进行签订。(牵头整改单位: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直接整改单位:各连队党支部,整改时限:2020年7月17日前)

问题2:个别连队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方案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连队“两委”对连队卫生区包干、垃圾处理、公厕管理、门前三包等常态化制度学习不到位、认识不清,思路模糊,特别是负责人居环境卫生的直接责任人对工作开展不能够做到了然于心。

要求:各党支部立即组织连队“两委”对团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文件、各类制度进行学习,团评估验收组将对以上应知应会进行抽查。(整改单位:各连队党支部,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问题3: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台账资料归档不规范,如:9连对团下发文件、制度、通报等常规工作手册到处乱放,存在管理混乱现象。(整改单位:各连队党支部,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团属各单位要注意借鉴典型经验做法,同时对照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切实做到点上的问题面上改、别人的问题对照改、自己的问题认真改。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团连队人居环境卫生整治验收小组将继续对各单位环境卫生整治进行验收,并对已验收单位进行“回头看”,针对老问题整改不到位、新问题频发的单位,团党委、纪委将进行严肃问责追责,确保我团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