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现将团2021年第四季度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享受待遇的对象予以公布。如有意见,请在7日内向本单位或上级部门反映。
团社会事务办公室电话:5941147 团监督电话:5941140
http://www.tmg.gov.cn/wcm.files/upload/CMStmg/202109/20210928061001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