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团“五一”节前廉政提醒
发布时间:2022-04-30 12:36 来源:25团纪委 作者:25团纪委 浏览:
“五一”、肉孜节、端午将至,全团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坚持改作风、转作风、树新风,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十严禁”:
1、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2、严禁收送礼金、礼品、购物卡、电子卡券等。
3、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
4、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5、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者其他不向公众开放的场所。
6、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酒驾醉驾。
9、严禁组织和参与“黄赌毒”等活动。
10、严禁违反值班值守和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出行报备等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