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连队(社区):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为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根据师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现就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坚决纠治“四风”
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高压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做到“十四个严禁”: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接待、餐饮浪费;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借车辆;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收受电子红包、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等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住宿、旅游安排、娱乐活动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或利用机关食堂违规吃喝;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严禁参与迷信或赌博活动;严禁违规饮酒;严禁违反节假日值班纪律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二、加强作风建设,营造廉洁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督促广大党员干部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守住底线,不碰红线,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节日新风,坚决遏制奢靡之风和铺张浪费行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确保廉洁过节。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团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严格执行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切实把纪律挺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各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动员群众监督,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及时上报,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督体系,确保问题线索快速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