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访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20-12-01 16:32 来源:37团纪委 作者:37团纪委 浏览:

第一步,登记。对来电、来信、来访、网络等信访举报材料进行标号登记,详实记录信访举报人员基本信息,摘录举报的基本信息。

第二步,归口处理。根据举报内容和被举报人实际情况,进行归口处理。按照管理权限,属于纪委监察办办理范围内的,按照要求办理;不属于纪委监察办办理范围的,按照规定移送到有权处理的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等部门。

第三步,办理。有权处理的纪委监察办对信访举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上报至师市纪委监委信访办,根据批示进行下一步工作。

第四步,反馈。有权处理的纪委监察办承办的信访举报办结后,对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五步,归档。有权处理的纪委监察办的信访举报办结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无异后,由专人进行档案归档,录入信访检举举报平台系统。

 

37团纪委(监察办公室)接访联系人及工作电话

杨华英   0996-7627233